
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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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24日
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
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五年来,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原则,以全面综合保护为要求,以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社会化为方向,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为平台,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,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2018年-2019年,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、团中央确定为首批未成年人社会化服务工作试点单位;2019年-2020年,荣获“全国青少年维权岗”荣誉称号。
1.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,五年来,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82人,提起公诉96人,均作有罪判决;积极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,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86人,不起诉92人。关爱未成年被害人,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,发放救助金13.5万元。
2.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工作。紧盯监护权、抚养权等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案件,五年来,办理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、监护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件8件,异地协助办理监护权撤销支持起诉案件1件。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,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、小饭桌消防安全、未成年人骑行安全等领域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。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工作,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。
3.积极探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。积极探索构建精准帮教模式,2018年7月,与区团委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,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、心理疏导、心理测评、教育矫治等“一揽子”社会化工作,形成“检察官+司法社工+志愿者+n”帮教模式。该服务中心共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96人次,心理测评、疏导124人次,观护帮教92人次,家庭教育指导52人次,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。经帮教后,8人考上大中专院校。
4.建立完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“一站式”询问救助机制。2017年,率先在宁夏创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“一站式”询问救助机制,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在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时,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,避免二次询问对被害人造成重复伤害。
5.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以“法治进校园”专项活动为切入点,以“一号检察建议”落实为立足点,组建法治宣讲团队,选聘法治副校长,建立“法治进校园”长效机制。把握宣传节点、热点,开展校园欺凌、网络安全、预防性侵害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。五年来,在辖区中小学、社区、电台等场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64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。
6.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建设。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,建成专门未检办案场所,包括讯问室、询问室等;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培育“七能”未检专业团队,一名未检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“业务能手”称号,一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先进个人;两名干警在宁夏检察机关第二届、第三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分别获评“业务能手”、“业务标兵”。同时,树立精品案件意识,发挥“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”的示范指引作用,两件案例被自治区评为维护妇女儿童优秀案例。